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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律师实务文书样式之十三:第一审普通程序

发布时间:2021-10-12     发布者:文化品牌中心     浏览次数:

律师实务文书是指律师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各种法律文书的总称。根据律师实务文书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诉讼文书和非诉讼文书,而诉讼文书在民事诉讼中,依照其用途又可以分为律师代书文书和律师工作文书两大类,前者是指律师根据当事人的委托,代替当事人撰写的法律文书,如:民事起诉状、民事答辩状和申请书;后者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而撰写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


民事诉讼律师实务文书是律师参加诉讼活动的门面,好的文书能获不少加分,而一份错漏百出的文书,补正是小,被退回就很尴尬了!为了提高文书的制作质量,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严密和用语准确,本所特精选部分民事诉讼律师实务文书样式供全体律师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借鉴使用。

一、民事起诉状

(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一条

【使用说明】

1.本样式供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用。 

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原告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写明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在诉讼地位后括注与原告的关系。 

4.起诉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 

5.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等信息。 

6.原告在起诉状中直接列写第三人的,视为其申请人民法院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是否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7.起诉状应当由本人签名。

二、民事起诉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一条

【使用说明】

1.本样式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用。 

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起诉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 

4.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等信息。 

5.原告在起诉状中直接列写第三人的,视为其申请人民法院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是否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6.起诉状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

三、民事反诉状

(公民提起民事反诉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一条

【使用说明】

1.本样式供公民提起民事反诉用。 

2.反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反诉状,并按照被反诉人数提出副本。 

3.反诉原告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反诉原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写明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在诉讼地位后括注与原告的关系。 

4.反诉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 

5.被反诉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反诉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等信息。 

6.反诉状应当由本人签名。

四、民事反诉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民事反诉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一条

【使用说明】

1.本样式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民事反诉用。

2.反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反诉状,并按照被反诉人数提出副本。 

3.反诉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 

4.反诉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被反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等信息。 

5.反诉状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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